我1981年9月信了主耶穌,1983年政府成立了三自教堂,政府打著「先愛國、後愛教」的旗號,強行要求各地家庭聚會都得加入三自愛國教,
否則就屬「非法聚會」,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我們原教會帶領迫於中共政府的淫威,就帶著我們加入了三自教堂,但藉著一次聚會,講道人訴說了一年青小弟兄的真實受害案件:統戰部和警察鎮壓一地方教會的弟兄姊妹,一小弟兄被警察毒打重傷後又被拋入池塘,當弟兄姊妹把他救上來時,弟兄已是奄奄一息,第二天因傷勢過重死亡。當時整個會場幾百人都大聲哭泣,深感痛心。那時我才明白三自教堂就是啟示錄裡所說的大淫婦,從此,我斷然從三自教堂裡出來,歸向了家庭聚會,並願冒險接待弟兄姊妹聚會……
不久,中共政府以「擾亂社會治安、打擊非法聚會」為名,借助媒體喊廣播、貼標語,鼓動老百姓舉報有獎,想方設法來取締家庭教會,對地方教會的逼迫是一天天地加劇。當時有些弟兄姊妹不斷地遭到中共政府迫害。有一年輕姊妹,他們一家四口因不肯歸三自管轄,被政府抓捕慘遭迫害。她母親的手腕被警察用狼牙手銬銬得流出了骨水,她哥哥的屁股被警察用鋼筋打得皮開肉綻,她也被打得遍體鱗傷。還有一個講道的弟兄被察警在身體兩邊都夾滿刀,只要弟兄身體稍一動彈,鋒利的刀刃馬上就割入弟兄的身體。最後政府以「洋教頭目、顛覆國家政權」的罪名判決弟兄死刑,當時整個鄉的信徒得知消息後,都為弟兄聯名請願,蒙主保守,中共政府迫於壓力就改判弟兄為有期徒刑17年,並發放到大西北進行改造。看到中共折磨人的手段殘酷得實在令人髮指,至今想起來仍心有餘悸!
1988年7月2日,我們三個縣的80多人正在一姊妹家聚大會,突然來了兩輛警車,四個警察氣勢洶洶闖進來厲聲喝道:「有人舉報你們非法聚會,你們要想聚會就必須到國家批准的三自教堂。」說話間我和負責的一位弟兄為了維護教會利益就本能地迎了上去,這時鄰村的一個幹部用手指著我對警察說:「就是她,她就是你們要找的歷堅。」還沒等我們開口說話警察就惡狠狠地說:「你們倆聚眾聚會,想反共產黨,你們為什麼恨黨?不肯歸到三自,跟我們到鄉政府走一趟吧!」話音剛落一個地痞狗仗人勢,一把抓住弟兄的一隻手用力往後扳了過去,同時又用一隻腳狠勁地踩在弟兄的背上,把弟兄的上半身使勁往後彎,弟兄立時發出慘叫聲,這些所謂的「人民警察」對眼前發生的一切卻置之不理。我擔心弟兄的腰被他折斷,就用手指向那個人大聲地吼了一句:「你這樣毒打我們的弟兄,你有禍了!」他為之一震,停止了對弟兄的毒打。警察見那個人不打弟兄了,就指著我和負責的弟兄命令道:「你們倆跟我們走一趟!」這時弟兄姊妹見他們要把我和弟兄帶走,都擋在前面要與我們一起走。我心裡不住地禱告:「主啊!求你保守我不做猶大,保守弟兄姊妹同心合意為你作見證,絕不向他們妥協!」當時弟兄姊妹誰也不離開,都陪我們到鄉政府。一路上,我們唱著詩歌:「得勝得勝哈利路亞,得勝得勝哈利路亞,基督永遠得勝!……」到了鄉派出所,警察把弟兄姊妹留在大廳,把我和弟兄關在一個房間,一小時後四個警察又把我們送到鎮派出所。在路上,我想到主耶穌的話:「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,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。你們被交的時候,不要思慮怎樣說話,或說什麼話。到那時候,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;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,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。」(馬太福音10:18-20)主的話給了我力量,我情不自禁地脫口而出「感謝主!」嘴裡哼唱起讚美主的詩歌,警察聽見我在呼求讚美主,頓時火冒三丈地叫囂道:「你還叫主耶穌,我讓你叫,讓你叫!」他一邊怒罵一邊用腳踩在我脖子上,踩得我喘不過氣來將要窒息。到了鎮派出所,警察把弟兄吊在樹上折磨,把我吊在走廊的窗戶上,每當我在痛苦中一喊主耶穌時,警察就眼冒凶光左右開弓猛打我耳光,又用腳踹我下身,頓時我感到一陣眩暈癱軟在地,說不出話來,警察見狀把我放下就走了。當時我躺在地板上多次呼求主加給我力量,我想到經上說:「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。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(原文作摔跤:下同),乃是與那些執政的、掌權的、管轄這幽暗世界的,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。」(以弗所書6:11-12)看到政府不允許我們信神,讓人去信共產黨,讓我們背叛主,這就是魔鬼的詭計。明白主的心意後,我有了力量。過了一會兒,警察走過來一邊用電棍來戳我,一邊恐嚇我:「你這個混賬,為什麼不投靠三自?非要跟政府作對,讓你嘗嘗電棍的滋味。」任憑他們怎樣戲弄,我都依靠主不屈服他們。晚上8點多,警察把弟兄帶到走廊上破口大罵:「你們這些人這麼頑固,讓你們到三自信就不肯去,就不聽共產黨的,非要去信外國人的教!」警察見弟兄不吭聲,他們灰溜溜地走了。
第二天,警察又把我們押送到了縣看守所。他們把弟兄故意帶到我面前,四、五個人圍住弟兄一陣拳打腳踢,又用電棍反覆在弟兄身上亂戳,電棍每戳一下,弟兄就慘叫一聲,看到他們這樣折磨弟兄,我又心痛又憤恨:這夥惡警不去懲治那些作惡的人,卻專門迫害我們這些信神的好人,真是一幫仇恨神的魔鬼。我為弟兄禱告,求主加我們信心與力量,不屈服於他們的淫威之下。我邊禱告邊想起了主的話:「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」(馬太福音5:10)感謝主!我們今天所受的苦都是有意義的。看到弟兄被警察折磨得奄奄一息,我實在忍無可忍了,就聲嘶力竭地朝他們喊道:「好了!把弟兄打夠了吧,你們來打我吧!」旁邊一個女警就譏笑我身子癢了,想挨打了。這時一個惡警端來一大碗血奸笑著說:「你們不是兩天沒吃飯了嗎,老子發發善心,給你們點好東西補補身子。」說完,他就強行掰開我和弟兄的嘴把血往我們嘴裡灌,其他幾個惡警在一旁瘋狂大笑,之後又把我們分開關了起來。
第二天,警察提審問我「聚會都有哪些人,叫什麼名字……」他們讓我出賣弟兄姊妹、背叛主。我要為主作見證,接下來不管他們怎麼對我拳打腳踢我就是不吭聲,一個女警察見我一聲不吭,就故意關心我,給我倒開水讓我喝,還問我:「你能不能吃得飽?吃得習慣嗎?有沒有人欺負你……」三句話問下來她見我還不吭聲,立馬凶相畢露拿起掃把劈頭蓋臉朝我頭上打過來。警察見軟硬都不管用就叫來三自帶領來誘騙我。三自帶領假惺惺地對我說:「不就是換個聚會點嗎?在哪裡聚不一樣嗎?只要你答應政府去三自聚會,我保你出去,何必在這兒受苦呢?」聽到這話我感覺噁心,馬上一口拒絕道:「讓我去三自,休想!」聽我這樣說,他尷尬地笑笑走開了,最後他們拿我沒辦法就把我釋放了。
四個月後的一天,我正在娘家吃中午飯,突然來了兩個警察,他們進家就命令我跟他們走一趟!我怕連累父母,就放下碗鎮定地說:「我跟你們走。」到了鎮派出所,我丈夫,小叔子也隨後去了,幾個警察就教唆親人勸我歸到三自。一個警察問我:「你們教會都有哪些人,叫什麼名字,在哪聚會,說了就讓你回家。」 我信主不能做猶大,所以不管他們怎麼問,我就是一聲不吭。這時家人都哭著勸我,面對親人的勸說,我心裡翻江倒海,痛苦難受,只有求主保守我站立住。同時讓我更加仇恨共產黨:是它逼得我不能照顧年邁的父母,不能照看幼小的孩子;是它的逼迫使我原本充滿喜樂、平安的家充滿了愁苦。面對這仇恨,我在心裡立志:主啊!我不能忘記你的恩典,我堅決不背叛你。最後警察見我不屈服他們,就開車把我押送公安局。在車上他們又惡狠狠地威脅我:「這次要把你送到大西北,要槍斃你。」看到他們猙獰的面孔,我心裡唱起了啟示錄1章9節的詩歌:「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,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、國度、忍耐裡一同有份,為神的道,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,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。」著唱著我心裡一股浩然正氣油然而生,心裡默默和神說:主啊!不管他們槍不槍斃我,我都要為你作見證。
到了公安局,他們也不提審我,就直接把我關進了看守所,一進看守所我就放聲高歌:「別了世界,別了世界,讓這世界過去……」這時吳所長怒氣沖沖地追過來拿起電棍支著我的下巴不停地戳、罵著:「你是故意在通知他們『你來了』是吧?」我頭一仰筆直地站在那裡,心裡說:當然,我知道還有兩個姊妹被關在這裡,我要讓姊妹們知道,我們大家要同心合意剛強壯膽為神作見證,以此來羞辱撒但。他們把我和五個犯人關在一起,警察叫那些犯人看住我不許我禱告!但犯人看見剛才的一幕都團團圍住我驚訝地說:「啊!真的有神,電警棍這樣戳你,你還站著一動不動,我們是一碰到就癱倒了……」這時我心裡不住地感謝主,因為這都是主的奇妙作為。最後警察看我寧死不屈,關押我65天後釋放了。
1999年2月,我和三個姊妹到外地去傳福音,結果被派出所以「非法傳教」的罪名抓捕並送回本地看守所,在看守所裡的審訊室,同村的一女警讓我好好聽她的話,她就保我出來。我態度堅定地回答:「我們信神傳福音又沒有罪,不需要你幫忙,我只要聽主耶穌的話,主耶穌會保守我的!」這個女警看我不領她的情,就氣憤地罵道:「給你面子還不識好歹!」罵完就氣呼呼地帶著一姊妹去了隔壁房間,很快從隔壁傳來用一串鑰匙使勁打姊妹的頭的聲音,我聽得心疼就去制止那個女警,她惱羞成怒地出去了。我們就馬上跪在監室裡禱告:「主啊,沒有你的許可我們一根頭髮都不會少,主啊,我們只要能為你作見證,就是死我們也願意……」我們還沒禱告完,那女警叫來一男警,那男警手拿橡皮管棒凶神惡煞地衝到我們面前,不由分說就狠狠地朝我們身上一陣亂打,頓時一陣陣疼痛傳遍全身,我痛苦得不停地喊:「阿們,主耶穌!……」我越叫警察打得越起勁,他怒氣沖沖地邊打邊罵:「你這個賤貨,死不悔改,打死你!打死你!」他又惡狠狠地用穿皮鞋的腳踩在我手背上來回地搓,又用腳狠踢我的腳後跟,很快我的手背上的皮被搓破了,鮮血直流。這警察不停地在我們三個姊妹身上、頭上、腿上又踢又打,他一棍子打在了張姊妹的嘴唇上,張姊妹立即口吐鮮血,嘴唇馬上腫了起來。我見張姊妹這慘狀就忙爬過去想護著她,張姊妹反而安慰道「我沒事。」 最後警察看我們還是不屈服他,他鐵青著臉氣急敗壞地罵道:「媽的,這些個傻婆娘,這麼打也不怕,真是些硬骨頭,氣死我了!」之後就罵罵咧咧地走了。我們被關3天後,警察看到我們三個姊妹在一起互相鼓勵,就氣得把我單獨送到了臨縣的看守所。一進去,同監室的囚犯在警察的挑唆下就開始對我拳打腳踢,我一個勁地喊「阿們!」就是不向他們求饒。警察見狀就惱羞成怒,拿來電棍在我臉上、嘴上、脖子上戳了三下,我咬緊牙關不停地喊「阿們!」就是沒倒下,所長看到戳我的警察下不了台,只得搖著頭把他拉開了。從這之後他們像鬥敗的公雞一樣再也沒有打過我了。
20天後,他們又無奈地把我送到勞教所,被判刑1年半。進了勞教所有一個入教隊,就是一開始專門先制服犯人的地方,剛到這裡的犯人,警察要在一個月裡把每個人制服,什麼都得聽他們的安排。因著我是信主的,我要天天向主禱告、唱詩讚美主。警察就不讓我這麼實行,但我沒聽他們的,依然每天堅持實行,他們見我不聽他們的規章制度,教隊裡的幹部就指使犯人毒打我,對我拳打腳踢,見我禱告一次就打一次,我的兩條雙腿被他們打得烏青,腫得連寬鬆的牢褲都無法脫下。但不管他們怎麼折磨,我都沒向他們屈服,依然禱告讚美主,他們見硬的不行,就改用軟計來管制我,他們專門派了一個女囚犯來攔阻我唱詩、禱告讚美主,每當我要唱詩時,她馬上就把我拉到洗手間、倉庫等遠離犯人的地方。但不管他們用軟的還是用硬的,都沒有制服我,最後警察就把我一隻手銬吊在床沿上21個日夜。之後我仍然繼續讚美主,警察很無奈也就不再管我了,就安排我干手工活。因著我做的產量高,被減刑43天,最後我關押了一年零四個多月被釋放回家。
2002年9月,感謝主沒有丟棄我,使我有幸接受了主耶穌的再來,全能神的國度福音,享受著神的話語,我心靈裡快樂無比。但因著我在本地已是中共政府注意的「首犯」,所以中央每次有新的文件下來,當地派出所都不斷地打來電話來問我的情況。看到這一幕,我怕再次遭到政府的迫害,就被迫離開家在外過著躲藏的生活,至今都不敢回家。我家裡的農業、茶葉都被荒廢多年,家裡的經濟受到嚴重損失。
歷經中共政府30多年的迫害,給我留下了嚴重的風濕性心臟病,走路稍長點心臟就承受不了,嚴重時連眼睛和手臂都疼得難以忍受。面對魔鬼的殘害更加激發我愛神、滿足神的心。同時也看到中共政府表面仁義道德,實質卻很邪惡。它們只許人跟隨他它們、為它們獻身,根本不允許人追求人生光明之道,更不允許人信神、跟隨神、事奉神,這使我清楚地看見中共政府仇恨神與神公然作對的真面目。它利用手中的權勢暴力鎮壓、追捕、殘害神選民,有多少聖徒都死在他們的屠刀之下,至今仍有許多人在它們的監獄中,過著黑暗的地牢生活,它就是吞吃人靈魂的魔頭!中共真是血債累累無數!最終難逃神的懲罰,正如全能神說:「什麼古代傳人,什麼愛戴的領袖,都是抵擋神的東西!將天下之態攪得暗天昏地!什麼宗教信仰自由,什麼公民合法權益,都是掩蓋罪惡的花招!……為何將神的工作攔阻得滴水不漏?為何用各種花招來欺騙神的百姓?真正的自由、合法的權益在哪裡?公平在哪裡?安慰在哪裡?溫暖在哪裡?為何用詭計欺騙神的百姓?為何強行壓制神的到來?為何不讓神在自己造的地上任意遊蕩?為何將神追殺得無枕頭之地?人間的溫暖在哪裡?人間的歡迎在哪裡?」「對這個黑暗的社會神早已恨之入骨,咬牙切齒,恨不得將雙腳都踩在這罪大惡極的老古蛇身上,讓牠永世不得翻身,不讓牠再坑害人,不容讓牠的過去,不容讓牠再欺騙人,歷代以來的罪孽都一筆一筆地與牠算清,神絕不放過這罪魁禍首,將牠徹底滅絕! 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與進入(八)》)
歷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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